高等学校大学数学教学与研究发展中心

关于高等学校大学数学教学研究与发展中心2025年教改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18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高等学校大学数学教学研究与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工作部署,现正式发布《中心2025年教改立项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项目类型三、类型四的申报通知。请有意愿申报的老师认真学习《指南》,按照要求做好项目申报。


类型三、人工智能工具赋能大学数学教学的应用实践研究

研究内容:研究如何将人工智能工具应用于大学数学课程(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统计)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包括课堂教学应用研究和课后实践教学应用研究。课堂教学应用研究模式上要体现师机生三元互动,内容上要体现启发数学思维、增强知识理解、创新教学方法、重构教学过程、激发学习兴趣、评价学习效果等;课后实践教学应用研究模式上要体现课堂教为主与课后学为主贯通,内容上要体现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知识获取能力、正确性辨识能力和知识应用能力等,研究如何在课后学生自主学习的过程中,发挥教师的伴学和导学作用等。

申报要求:项目采取定向邀请和自主申报两种方式。定向邀请主要面向教育部大学数学课程群虚拟教研室共建单位教师,自主申报教师须具有数智化赋能课程教学的实践经验。申报项目时须明确选择的大学数学课程名称。

结题要求:本类型项目研究期限为一年。提交结题报告时,须同时提交1个数智赋能课堂教学应用设计和1个数智赋能课后实践教学应用设计。课堂教学应用设计支撑材料须包括文本材料和课堂教学应用实景视频(拒绝摆拍),课后实践教学应用设计材料须包括文本材料和实际使用过程的佐证材料。支撑材料也可以包括发表的与本项目研究内容关联的高水平教改论文等。虚拟教研室将评选优秀设计进行示范交流。

类型四、“四新”背景下的大学数学课程教学改革与创新实践

研究内容:聚焦“四新”建设需求,以大学数学课程(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统计)改革为核心,围绕新形态教材建设、数智化教学创新等方面开展系统性研究与教学实践。包括:

1)基于人工智能技术,开发支持智能问答、个性化学习的数字教材。

2)基于人工智能技术,创建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包括视频、课件、应用案例、思政案例等。

3)基于数字化教学资源和人工智能技术,探索与实践大学数学课程教学的新理念、新模式和新教法。

申报要求:本项目主要采取定向邀请方式。要求申请人须长期坚持大学数学课程教学一线,承担大学数学课程教学任务,在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学改革等方面已经取得良好的教学成果。

结题要求:提交完整的项目研究成果报告和相应支撑材料。研究报告须包括项目研究过程中形成的教学成果以及教学实践实证材料等;支撑材料可包括发表的与本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高水平教改论文等。


特别说明:

1.类型三项目研究时间段为2025.08.01-2026.07.30,类型四项目研究时间段为2025.08.01-2027.07.30

2.类型三项目拟资助总经费20.0万元,单一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类型四项目拟资助总经费30.0万元,单一项目资助经费1.0万元。获批中心的项目,建议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1:1配套。

3.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时,对专家组认定的“主要研究成果和结题支撑材料”同“项目指南要求”不一致的项目,视具体情况按“中期整改”“暂缓结题”“不予结题”处理,处理结果在中心网站发布。坚决杜绝将与本项目研究内容无关的成果作为项目结题成果。

4.能标注“项目资助”的研究成果必须标注“高等学校大学数学教学研究与发展中心项目(项目编号CMC2025XXXX)资助成果”,否则不作为项目结题支撑材料。

5.为了便于项目评审和存档,2025年中心项目申报继续实行网络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并行。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登录https://ke.enetedu.com/sxjx在线注册并填报信息,操作指南请见附件《高等学校大学数学教学研究与发展中心2025年教改项目申报评审系统操作指南》;同时,请填写“高等学校大学数学教学研究与发展中心2025年教改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高等学校大学数学教学研究与发展中心2025年教改项目申报信息表”(附件2)。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中心办公邮箱:gxsxjxzx@mail.xjtu.edu.cn,邮件请以“2025年教改项目申报+学校+申报人姓名”为主题,中心仅收取邮件并附邮件阅读收条,不予回复确认;纸质版申报材料快递至中心,其中,纸质申报书一式三份(后期不返还)须签字盖章后快递至中心,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高等学校大学数学教学研究与发展中心,张华 收,电话18309293696,邮编710049

申报截至时间为75日(含纸质材料快递到达中心时间),逾期视为无效申报。

6.申报项目材料的电子版(邮件)、纸质版须与申报系统中的信息一致,三者材料不一致视为无效申报。

7.有以下情形者,中心不接受本次项目申报:

(1)3年内,项目中期检查未通过者(含项目组成员);

(2)3年内,项目未结题或者暂缓结题者(含项目组成员,由所在学校出具特殊原因者除外);

(3)3年内,项目在研期间未按要求按时提交材料者。

8.其他不明事项,请关注中心网页通知cmc.xjtu.edu.cn,或咨询中心秘书张老师:029-82668042gxsxjxzx@mail.xjtu.edu.cn